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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初审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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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按照《包头师范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审核通过等程序,现将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326日—41日。如有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反映。

受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办公楼107办公室

受理电话:(办公室)6193052619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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