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1
—
2012
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毕业班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就做好
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毕业班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从
2
月
28
日正式开始,分四个阶段完成,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
、宣传动员阶段(
2
月
28
日
—
2
月
29
日
)。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由
2011
级各班班长参加的
“综合测评培训会议”,各学院辅导员也要组织召开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会议,就做好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综合测评的具体办法、程序等内容向学生进行全面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人人参与,营造民主和谐的良好氛围。
2
、数据处理阶段(
2
月
29
日
—
3
月
5
日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要求,各学院和班级分别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各班要在收集汇总全班学生学习成绩、活动参加情况、奖惩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测评条例”进行审核与公示,无异议报班主任及学院备案。
3
、组织测评阶段(
3
月
6
日
—
3
月
8
日
)。班级测评小组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列》要求,开展班级测评工作,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相关报表。
4
、公示上报阶段(
3
月
9
日
—
3
月
10
日
)。各班要将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两天,公示无异议及时上报学院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处,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在上报材料上签字。
(二)有关要求
1
、毕业班奖学金评定按照原办法进行。各项学习成绩、加分项目仅限于
2011
—
2012
学年第一学期。
2
、综合测评结果于
3
月
13
日
报学生处,逾期不候。
3
、送审材料包括
2011
—
2012
第二学期综合测评表、奖学金登记表、评定工作总结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电子表格从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申请校长奖学金、科技学术奖和文体活动竞赛奖者须填写相关的登记表。
4
、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保证其公平与公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获得奖学金的毕业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发生违纪,学校负责追回奖学金。
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提前做出完成
2011
级预科生的民族团结进步奖的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学习工作部
201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