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毕业班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9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 2011 2012 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毕业班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就做好 2011-2012 学年第二学期综合测评、毕业班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从 2 28 日正式开始,分四个阶段完成,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 、宣传动员阶段( 2 28 2 29 )。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由 2011 级各班班长参加的 “综合测评培训会议”,各学院辅导员也要组织召开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会议,就做好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综合测评的具体办法、程序等内容向学生进行全面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人人参与,营造民主和谐的良好氛围。
2 、数据处理阶段( 2 29 3 5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要求,各学院和班级分别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各班要在收集汇总全班学生学习成绩、活动参加情况、奖惩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测评条例”进行审核与公示,无异议报班主任及学院备案。
3 、组织测评阶段( 3 6 3 8 )。班级测评小组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列》要求,开展班级测评工作,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相关报表。
4 、公示上报阶段( 3 9 3 10 )。各班要将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两天,公示无异议及时上报学院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处,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在上报材料上签字。
(二)有关要求
1 、毕业班奖学金评定按照原办法进行。各项学习成绩、加分项目仅限于 2011 2012 学年第一学期。
2 、综合测评结果于 3 13 报学生处,逾期不候。
3 、送审材料包括 2011 2012 第二学期综合测评表、奖学金登记表、评定工作总结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电子表格从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申请校长奖学金、科技学术奖和文体活动竞赛奖者须填写相关的登记表。
4 、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保证其公平与公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获得奖学金的毕业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发生违纪,学校负责追回奖学金。
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提前做出完成 2011 级预科生的民族团结进步奖的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学习工作部
                                                        2012-2-27
 


上一条:包头师范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 “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2012年上半年各学院升国旗值班安排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