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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举办“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2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学生工作部关于举办“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教思政司函〔2011〕21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
2010 年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
二、参选要求和条件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的突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0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4 、参选人应为2010年度获得或者被推荐为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者。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推荐参选,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于4月12日前将加盖所在单位党总支公章的报名表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报学生工作部。
2 .评审:学校在各单位报名的基础上组织评审,确定2名最终人选并于4月15日前向教育部推荐。
四、报名材料要求:
1 、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 、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 、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 、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视频直接上报学生工作部。
五、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坚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 、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通过自愿报名、主题班会、事迹宣传、报告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对优秀学生事迹的宣传介绍,以优秀事迹感染人,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模范作用,以正面引导教育推动校风学风建设,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 、为扩大活动影响,请各二级学院在本单位网页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
4 、学校将在评选结束后,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人选事迹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介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运合    联系电话:3993027
地点:办公楼122室
电子邮箱:btsyxsc@126.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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