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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4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1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內教技字〔20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思政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教育厅2011年设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计划设立20项,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以及自筹项目。批准立项的所有课题将纳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 教育厅对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自筹项目经费自行筹措。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学校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二)为进一步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承担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研项目,申报项目时,申请人年龄在45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申报总数的60%。
(三)项目应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主要内容,选题可参考《2011年度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选题》(见附件1),与之无关的其他自然科学及人文科学类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四)具体申报条件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依据。
三、申报流程
2011 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学校科研立项的相关规定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申报材料。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
(二)学生工作部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认真组织项目初审,择优推荐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报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
(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A、B表各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分别装订,报送《2011年度申报项目一览表》1份,同时须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tsyxsc@126.com,并注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
( 四)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研究项目进行最终审核,评选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后,将正式发文批准立项。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部门认真组织人员申报,深入研究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不断推进我校学生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二)联系人:刘运合        联系电话:3993027
地点:办公楼122室
电子邮箱:btsyxsc@126.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学生工作部网页“教育管理通知”栏下载。
                                  一一年三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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