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近日,教育部高校教学司[2010]30号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30号),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向辅导员宣传今年招收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相关政策,鼓励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善于科研创新,且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专职辅导员报考,并认真做好咨询、推荐等工作。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于3月15日前报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经我校学生工作部、组织人事部审核同意后,及时送教育厅审核备案。
学生工作部
20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