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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行李托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1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行李托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0届毕业生行李托运工作,为毕业生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经与包头市青山区邮政局联系,该局将于6月29、30和7月1日在我校办理行李托运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托运时间及地点
6 月29、30日和7月1日8:00—18:00,学子广场和南院食堂门前;
二、托运行李须知
1 、所托运的行李中禁止夹带下列物品: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反动报刊、书籍;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容易腐烂的物品;各种活物;各种货币;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2 、一件行李最大重量不超过50千克。
3 、封装要求:
(1)交寄包裹时,应按照所寄物品的性质、大小、轻重、寄递路程远近和运输情况,选用适当包装材料妥善包装。
(2)脆弱易碎物品,内件与箱板之间要用柔软物料充分填塞。箱内物品不只一件时,还要分别用瓦楞纸、海绵等物包扎,防止运输途中碰撞损坏。
(3)电脑原则上不予托运,如确需托运必须是原包装。
三、其他补充说明
1 、毕业生行李托运的一切手续由邮政局负责办理,邮局为学生代卖标准编织袋。
2 、在办理托运手续期间,希望每位毕业生自觉遵守纪律,配合学校做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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