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度毕业生校内奖学金评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4月2日—2018年5月5日
二、 评比程序
(一) 下发通知:4月2日,各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评比通知,向全体学生传达评审条件。
(二)个人申请。4月3日—4月15日,学生根据评比条件和要求,在学工系统中申请各类奖学金。
(三)班级民主评议。4月16日—4月20日,各班级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评议。
(四)学院审议、公示。4月21日—4月25日,各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
(五)学生工作部审核。4月26日—4月30日,学生工作部根据学院上报的评比材料进行审核。
(六)学校审定、公示。5月3日—5日,学校对各学院上报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评比要求
(一)2017—2018年度毕业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必须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奖学金名额严格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规定比例计算。
(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2017—2018学年度“三优”中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获得者。
(四)评比过程必须在学校学工系统内统一进行。
四、报送材料
各学院在毕业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后请报送学院校内奖学金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