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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甲流”期间发热同学住院或门诊费用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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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甲流”期间发热同学住院或门诊费用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尽快完成2009年“甲流”期间发热同学住院或门诊费用报销工作,现将上报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一)2009级学生上报材料:1、医保手册;2、诊断证明;3、收费明细(发票);4、身份证复印件。

(二)其他年级学生上报材料:1、保单复印件;2、诊断证明;3、收费明细(发票);4、身份证复印件。

二、相关要求

1、收集的材料必须是2009年“甲流”期间发热同学住院或门诊费用材料。

2、各学院要按照材料内容收集材料并按个人装订好。

2、3月19日前将收集好的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附一份学生明细(明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级、专业、电话)。

 

 

 

学生工作部

2010年3月16日

 

上一条:关于查收200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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