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助学贷款风险,使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深入开展,现将2011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贷款毕业生有还款能力的都要提前归还助学贷款,办理相关还款手续,还款方式:
第一步: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贷款金额;
第三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其出具还款证明,还款手续结束。
办理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105室);
一、各学院要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鼓励有还款能力的同学提前归还助学贷款;
二、各学院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讲清按时还款的重要性,做到诚信贷款、诚信还款,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上一条: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未领到国家助学金同学更正的银行卡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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