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19年在校生申请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了顺利开展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按照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要求,现开展在校生(以下简称续贷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在2019年-2020年学年有愿意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在籍2016级至2018级学生、预科生。
二、续贷声明填写步骤
第一步 续贷学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s://sls.cdb.com.cn/)下登录学生个人主页;
第二步 填写“续贷声明”。
点击左侧菜单栏“贷款申请”→“新增”→填写“续贷声明”等相关信息→提交信息。“续贷声明”填写要求:(1)字数:150-200字,语句通顺;(2)内容真实、积极向上(不可照抄模板);(3)简要总结自己近一年来的学习、生活;(4)态度端正、诚恳。不符合要求者将被驳回,续贷声明的流程图解及模板从附件中下载;
第三步 “个人信息更改”
点击左侧菜单栏“个人信息更改”→核对并更正“学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等重要个人信息→提交信息。
三、注意事项
1.网上续贷声明审核三次仍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审核通过”!
2.从今年开始,续贷学生无需填写《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2019年之前未贷款学生,若有贷款意愿,需下载填写《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并到二级学院和资助管理中心盖章,无需进入贷款系统续贷;
3.预科生只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地的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并无需填写《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4.外省籍学生若有贷款意愿,需与户籍地的资助中心确认是否需要登录贷款系统进行续贷、是否需要其他相关手续。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在6月1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2、进入续贷声明的审核阶段后,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通报填写不合格学生名单,请各学院关注学生工作部微信群,及时通知相关学生修改;
3、续贷学生(尤其是属于转专业、专升本、原为预科生的学生)必须将“学号”、“学院”、“专业”等填写正确并更新为最新信息,以免出现贷款错发的情况。贷款学生暑期期间,到生源地助学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时,务必核实一下个人信息是否修改正确,以免影响下半年贷款的发放。
特此通知
附1:续贷声明相关资料
附2 :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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