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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19年在校生申请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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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开展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按照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要求,现开展在校生(以下简称续贷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19年-2020年学年有愿意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在籍2016级至2018级学生、预科生

、续贷声明填写步骤

第一步  续贷学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s://sls.cdb.com.cn/)下登录学生个人主页;

第二步  填写“续贷声明”。

点击左侧菜单栏“贷款申请”→“新增”→填写“续贷声明”等相关信息→提交信息。“续贷声明”填写要求:(1)字数:150-200字,语句通顺;(2)内容真实、积极向上(不可照抄模板);(3)简要总结自己近一年来的学习、生活;(4)态度端正、诚恳。不符合要求者将被驳回,续贷声明的流程图解及模板从附件中下载;

第三步  “个人信息更改”

点击左侧菜单栏“个人信息更改”→核对并更正“学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等重要个人信息→提交信息。

三、注意事项

1.网上续贷声明审核三次仍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审核通过”!

2.从今年开始,续贷学生无需填写《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2019年之前未贷款学生,若有贷款意愿,需下载填写《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并到二级学院和资助管理中心盖章,无需进入贷款系统续贷;

3.预科生只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地的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并无需填写《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4.外省籍学生若有贷款意愿,需与户籍地的资助中心确认是否需要登录贷款系统进行续贷、是否需要其他相关手续。

、相关要求

   1、各学院在6月1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2、进入续贷声明的审核阶段后,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通报填写不合格学生名单,请各学院关注学生工作微信群,及时通知相关学生修改;

  3、续贷学生(尤其是属于转专业、专升本、原为预科生的学生)必须将“学号”“学院”、“专业”等填写正确并更新为最新信息,以免出现贷款错发的情况。贷款学生暑期期间,到生源地助学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时,务必核实一下个人信息是否修改正确,以免影响下半年贷款的发放。

此通知

1:续贷声明相关资料

2 :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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