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内助学中心[2020]20号)和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部署,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二、评审条件、程序、金额及名额分配
(一)评审条件、程序
1.评审条件、程序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上文件号为:包师院办发[2018]32号)和《包头师范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2.2020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3.申请2020年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无违纪行为。
(二)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人、乌兰夫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44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200元/人,人均3300元)。
2.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公示:10月6日-7日;
(二)二级学院评审:10月8日-12日;
(三)二级学院公示并报送材料:10月13日-15日;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10月16日-20日;
(五)学校审定及公示:10月21日—30日。
学工系统中,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和审核同时开始、结束,请组织学生和老师及时进行申请和审核。
四、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评审方案,深入宣传教育,让每一个学生熟悉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熟知评审条件、范围、金额、程序、结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把评审工作与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综合测评、家庭经济状况、遵纪守法、义工服务等情况相结合,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认真核查。
(三)各学院、班级要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要在相应的范围内予以公布。各班级初评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各学院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公布学校和学院的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评审结果及评审工作总结报告。学校监督电话为:6193048、6193042、15104720791(李胜强)
(四)要做好各类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以备检查。各类评审材料上报(含电子版)必须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评审工作,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候。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一式三份)、本人近期自然照(电子版,高像素、非自拍照)、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2020学年)》(正反面,一份)、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三)国家助学金:《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一份)(一份)。
(四)乌兰夫奖学金:《2020年乌兰夫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2020年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一份)、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五)国家奖助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评审报告一份(纸质版)。
国家奖助学金、乌兰夫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要求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同时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纸质版形式上报,各类表格可在学生工作部网页—资助管理“公告通知”中下载。
六、后期管理
(一)各学院对获奖受助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和管理,杜绝有请客吃饭、铺张浪费等违规使用奖助学金现象。
(二)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诚信、感恩、自强教育,引导学生懂感恩,知回报,努力学习,自强自立。
特此通知
附: 2020年国家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020年10月5日
2020年国家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国家奖学金
乌兰夫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1
文学院
2
1+1
41
380
政治与法律学院
28
262
3
历史文化学院
14
132
4
外国语学院
24
220
5
美术学院
23
211
6
音乐学院
27
249
7
教育科学学院
38
348
8
数学科学学院
25
230
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6
241
10
化学学院
242
11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1
194
12
资源与环境学院
13
体育学院
信息科学术与技学院
32
297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37
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35
324
合计
20
404
3772
上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金蒙稀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5月—8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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