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
优良学风班级
”
验收评选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
自
2011
年
3
月组织开展
“
班级学风建设达标创优
”
活动以来,各学院、各班级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学校有关部门注重指导,狠抓落实,全校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做法和措施,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学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关于推进
“
班级学风建设达标创优活动
”
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于
2013
年
3
月开展
2012
年
“
优良学风班级
”
验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选依据
1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推进
“
班级学风建设达标创优活动
”
的实施意见》;
2
、《包头师范学院
“
班级学风建设达标创优活动
”
评分细则》;
3
、班级上报的《包头师范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达标创优申请表》;
4
、学生工作部日常的检查情况。
二、验收评选程序
1
、各学院对申报的
“
优良学风班级
”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
“
班级学风建设达标创优活动
”
评分细则》进行打分,确定出学风建设的优秀班级;
2
、各学院向学生工作部提交评审材料、评审报告;
3
、学生工作部进行验收评选,并将确定的
“
优良学风班级
”
进行公示。
三、验收评选时间:
1
、上报时间:
2013
年
3
月
6
日
—8
日
2
、验收评选时间:
2013
年
3
月
9
日
-15
日
四、上报材料
1
、
“
优良学风班级
”
的上报材料:学院评定“优良学风班级”的报告;班级《包头师范学院
“
班级学风建设达标创优活动
”
评分细则》自评表;班级
“
申报班级学风建设优秀班级
”
总结材料,内容包括:班级基本情况,创建学风建设优秀班级的活动情况,班级成员违纪、获奖情况等;
2
、申报
“
优良学风班级
”
的班主任填写包头师范学院
“
优秀班主任
”
审批表和个人总结;
3
、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于
2013
年
3
月
8
日前上报教育管理科,联系人:刘运合;联系电话:
3993027
学生工作部
201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