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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关于开展第三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2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学生工作部
关于开展第三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月”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高等学校育人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毕业离校是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终点,是奔赴人生新征途的起点,毕业生文明离校反映了大学生的精神面貌,也代表着学校的育人成果。为扎实做好2011届毕业生的离校工作,给全体毕业生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环境和氛围,结合我院实际,同时适时开展对在校低年级大学生的各项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月”活动,现将本次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 年6月、7月份。
二、活动主题:和谐、快乐、文明、奉献。
三、活动内容:
1 、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各学院毕业生代表座谈会,充分征求和了解了毕业生目前的所思所想。要利用好毕业前的有效时间,召开不同类型的毕业生座谈会,通过各种形式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倾听学生对学院、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前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为做好今后的教育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探讨规律。
2 、帮助毕业生就业。今年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就业困难的实际情况,在提供就业信息、办理就业手续、帮助学生就业等方面为毕业生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做好服务工作。
3 、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毕业考试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考试,各学院要通过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大会、诚信考试宣誓大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强毕业生考风考纪教育,鼓励和引导毕业生诚信考试,为学弟学妹树立良好的榜样。
4 、做好诚信教育工作。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各学院要借助学费催缴、贷后管理等工作,扎实做好诚信教育工作。要组织召开贷款学生座谈会,畅谈助学贷款对自己完成学业所带来的好处;要邀请金融系统、贷款负责老师组织召开贷款知识宣讲会,为学生讲清国家的贷款政策和个人征信作用,要求和督促学生按时还本付息;要召开欠费学生座谈会,了解欠费的实际情况,讲明学校的学费管理政策,协助学生制定缴费计划,督促学生按期交清学费。
5 、开展 优秀毕业生风采展 活动。各学院要利用宣传板、橱窗、网络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考上研究生等优秀毕业生的事迹;要精心挑选、认真组织优秀毕业生开展对在校低年级学生的经验介绍交流会,帮助低年级学生确立人生理想奋斗目标。
6 、开展“书写一封信” 活动。要组织毕业生开展“致母校的一封信”、“致学弟学妹的一封信”的活动,为母校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学弟学妹的全面发展介绍经验、指点迷津。学校也将向毕业生发出“致毕业生的一封信”,勉励毕业生走上社会勤奋踏实、艰苦创业、再创辉煌,为社会做贡献,为母校争光。
7 、汇编“考研光荣榜”“考研光荣册”。学校从2011届毕业生开始每年将汇集、编印“考研光荣榜”“考研光荣册”,作为对在校学生的事迹宣传教育材料,教育、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树立远大目标。
8 、确定2011级新生入学教育人选。为深入做好2011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各学院要根据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确定、邀请其到时回校为新生做事迹介绍、经验交流。确定的人选名单要在6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9 、广泛宣传,挖掘典型事例,努力营造良好的离校氛围,要做到 四提倡四反对 ,提倡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别母校,讲秩序,讲团结,反对以同乡会、小团体为组织的各类告别活动;提倡勤俭节约,讲美德,讲品格,反对奢侈浪费、聚众狂欢;提倡以班为单位为母校做一件好事,多奉献、多出力,反对和杜绝损坏公物与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提倡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处理和面对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着眼未来,着眼发展,反对发泄怨气、私愤、偏激和消沉的情绪。组织 为母校做贡献 主题系列活动,使毕业生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树立文明毕业生形象。
10 、适时开展对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和心理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安全意识教育,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加强毕业生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预防和应急机制,促使学生充分认识,理解配合,自觉参与消除隐患,防止出现安全问题。要密切关注毕业生心理状况,适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以毕业生团体心理辅导和毕业生职业能力倾向测评等方式,缓解毕业生因就业压力等产生的焦虑情绪,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帮助毕业生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提高承受挫折的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保持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维持毕业生和谐稳定。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成立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自身实际,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教育工作。
(2)各学院要根据文件精神,详细制订出活动计划和日程安排,并于6月1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以便学校统筹安排。
(3)要注意挖掘和总结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和人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
(4)要注意总结活动开展的形式和效果,摸索、探讨和建立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5)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于7月3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学校进行统一汇总,以便指导今后的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
五、各学院在开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与学生工作部联系,学校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各项便利条件。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1 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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