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2015届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现就开展2015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5日---毕业生离校。
二、活动主题:安全、和谐、文明、感恩、梦想。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侵害、防斗殴、防诈骗、防传销等,确保毕业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帮扶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帮助,帮助毕业生就业。
3、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对毕业生尤其是困难群体学生的人文关怀、引导、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有心理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受处分等重点学生的工作,密切关注其思想动态,解决实际问题,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4、做好诚信教育工作。要结合毕业生欠费和贷款情况,召开专门会议,了解学生欠费原因、讲清学校关于缴纳学费政策以及贷后还款相关程序和要求,帮助学生制定缴费计划,督促学生按期交清学费,按时还贷付息。
5、开展“我的中国梦”学院之星事迹展活动。要选树典型,利用宣传板、橱窗,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事迹。
6、开展“书写一封信” 活动。组织毕业生开展“致母校的一封信”、“致学弟学妹的一封信”的活动,为母校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学弟学妹的全面发展介绍经验。
7、引导毕业生举办有意义的毕业纪念活动,不搞铺张浪费的毕业生晚会、毕业聚餐等活动。
8、做好毕业生违纪解除工作。及时提醒违纪处分到期可以解除而未解除的学生按要求于6月20日前将处分解除材料报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
9、加强对毕业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尤其要加强毕业生在毕业前夕可能出现的晚归、夜不归宿、酗酒等违纪行为的教育管理并及时处理。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各项教育工作。
2、根据文件精神,制订活动计划和日程安排,并于6月1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3、注意挖掘和总结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和引领作用。
4、注意总结活动开展的形式和效果,摸索、探讨和建立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5、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于7月3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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