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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生公寓开展安全、卫生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员 阅读次数:

各学院:

“国庆节”就要到了,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祥和的住宿环境,结合新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学生公寓开展安全、卫生工作大检查。

这次安全、卫生工作大检查,各学院学工办、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每个宿舍,把安全、卫生工作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各公寓住宿的学生也要积极配合这次安全、卫生大检查。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学生公寓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门是否随时能够打开。是否存在学生随意使用、挪用消防设施、损坏灭火器具和应急灯具等现象。

二、检查学生在宿舍中是否按规定用电,是否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物品,特别是使用防控电插座、防控电热棒、电吹风等。是否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节日期间,要注意搞好宿舍卫生,严禁在宿舍饮酒、吸烟、赌博、乱摔物品、乱丢、乱倒垃圾和其他不文明行为。学生要按时就寝,不晚归、夜不归宿。严禁带异性(包括亲友)进入宿舍,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友)。

四、节日期间,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脑等贵重物品,进出寝室锁好门、窗户,防止丢失被盗;发现学生公寓内有可疑人员,或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五、节日期间,门卫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违禁物品带入学生公寓,更不允许将宠物等带入学生公寓,防止疾病流行。

六、节日期间,各公寓楼管理员每天要认真填写安全工作日志,每天晚上11点,登记留宿的学生,做好离(返)校学生的登记工作。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导致学生公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要安排人员在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定期、不定期进入宿舍进行检查,发现违纪现象,按《包头师范学院学生住宿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处分。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要在节日前把检查情况上报学工部和保卫处,节日后针对学生返校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学工部。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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