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
“乌兰夫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位老师、同学: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及“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通知,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公示、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复核等程序,现将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如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反映。
受理地点:办公楼105、123办公室
受理电话:(办公室)6193048 6193051。
2023年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文件见附件。
上一条:包头师范学院关于2023年金蒙稀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2年“鸿雁”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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