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2009学年“金蒙稀土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感受国家、社会对贫困大学生的关爱,激励贫困大学生努力学习,勇于创新。根据《包头师范学院金蒙稀土助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09学年“金蒙稀土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2.申请者为我校正式确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申请者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
4.申请者品德优良、学习刻苦、生活简朴;
5.云南、贵州、四川极旱灾区学生优先。
二、名额分配及奖金额度:奖励额度为1000元/人,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书和困难证明材料,详细说明申请助学金原因,个人及家庭情况等;
2.班级民主评议,通过后报学院;
3.学院评选、公示,通过后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金蒙稀土助学金申请表》;
4.4月1日前将《金蒙稀土助学金申请表》、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楼105室)。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金蒙稀土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各学院要做好获奖学生的后期管理和教育工作,引导和教育获助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自觉接受老师、同学及社会的监督。
3、为积极引导获奖学生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获助学生须一并上交本人近期四寸照片(电子版)。
此通知。
附:1、《金蒙稀土助学金申请表 》
2、先进事迹材料
(以上表格请在学生工作部资助工作网页下载专区下载使用)
学生工作部
2010年3月30日
2009学年金蒙稀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院系
名额
化学学院
15
外语学院
1
美术学院
生物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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