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在公寓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学生公寓实行“助理管理员”工作制度。学生工作部现招聘“公寓助理管理员”,协助公寓管理员开展各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上一条: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摸底调查和“资格认定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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