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精准资助政策,开展有针对性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精准资助力度,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7-2018学年度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
二、评选条件
属于以下六类学生之一者,认定为我校精准资助对象: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7年被当地政府认定的);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含2017年);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2017年);
4、孤残学生(包括孤儿和一、二、三级残疾);
5、烈士子女;
6、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2017年)。
三、评选工作安排
1、10月23日前,学生完成个人申请并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必须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2、10月25日前,二级学院完成本学院精准资助的审核、统计、材料汇总并填写《包头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精准资助汇总表》;
3、10月26日前,各学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相关材料;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逐一进行审核。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需要报送的材料有:(1)每个精准资助学生的《包头师范学院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贫困证明(原件),以及建档立卡家庭材料、低保家庭材料、残疾证、孤儿证的复印件等(纸质版即可);(2)《包头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精准资助汇总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按照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附1:《包头师范学院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
附2:《包头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精准资助汇总表》
2017年10月20日
上一条: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下一条: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7年包头血站“爱心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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