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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2017年“金蒙稀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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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培养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将社会关爱真正落到实处。现将2017年“金蒙稀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和依据

(一)评审条件

1.申请奖(助)学金的同学,在20162017学年度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30%,择优推荐。

2.20162017学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行为。

)评审依据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金蒙稀土”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学金额度和名额分配

奖学金额度为1000/人。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评审程序

1. 1218日,学生提出申请,班级推荐。

2. 1219日—21日,学院进行评审、公示。

3. 1222日,各学院向学生工作部上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

1.“金蒙稀土”奖(助)学金申请表,一份(纸质版)

2. 事迹材料报表每人一份(电子版)

3. 评审报告一份(纸质版)。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结合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统筹考虑,确保社会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保证社会奖(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各学院要做好获奖学生的后期管理和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合理使用奖学金,避免铺张浪费。

此通知。

附:1. 2017年“金蒙稀土”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金蒙稀土”奖(助)学金申请表

3. 先进事迹材料报表

附件23请在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公告通知的文件中下载)

 

 

 

学生工作部

20171214

 

1

2017年“金蒙稀土”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名额

文学院

1

政治与法律学院

1

历史文化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音乐学院

1

美术学院

1

教育科学学院

1

数学科学学院

1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化学学院

36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1

体育学院

1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

资源与环境学院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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