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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关于开展2018年在校生申请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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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利做好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和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在校生(以下简称续贷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贷声明填写步骤

第一步  续贷学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https://sls.cdb.com.cn/)下登录学生个人主页;

第二步  填写“续贷声明”。

点击左侧菜单栏“贷款申请”→“新增”→填写“续贷声明”等相关信息→提交信息。“续贷声明”填写要求:(1)字数:150-200字;(2)内容真实、积极向上;(3)简要总结一年来的学习、生活;(4)态度端正、诚恳。续贷声明的流程图解及模板从附件中下载;

(注意:审核三次仍不符合要求者,不予以“审核通过”!)

第三步  “个人信息更改”。

点击左侧菜单栏“个人信息更改”→核对并更正“学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等重要个人信息→提交信息。

二、填写《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续贷学生下载《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按要求填写,各学院收齐后盖学院公章、再报资助中心盖章后返还给学生,利用暑假办理助学贷款。

、相关要求

   1、各学院在6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2、进入续贷声明的审核阶段后,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的通报填写不合格学生名单,请各学院关注学学生工作QQ群、微信,及时通知相关学生修改;

  3、续贷学生(尤其是属于转专业、专升本、原为预科生的学生)必须将“学号”“学院”、“专业”等信息填写正确,各学院提醒学生暑期到生源地助学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时,务必核实一下个人信息是否修改正确,以免影响下半年贷款的发放。

 

此通知

 

1 :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2:续贷声明相关资料

(附件在下方

 

                                 学生工作部

                               2018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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