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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临时物价补贴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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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物价补贴的相关要求,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2020年9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995文件精神2020-2021学年临时物价补贴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程序、名额分配

(一)评审条件、程序

1.评审条件:申请学生为2020-2021学年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审程序严格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18]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1

、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公示1119-20日;

(二)学院审核1120-23日;

)学院公示并报送材料1123-25日;

)学校审议及公示1126-12月3日。

学工系统中,2020-2021学年临时物价补贴的申请和审核时间为11月19-26日,请组织学生和老师及时进行申请和审核。

、评审要求

(一)各班级初评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各学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公布学校和学院的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评审结果及评审工作总结报告。学校监督电话为:61930486193042

)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评审工作,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候。

五、材料报送要求

2020-2021学年临时物价补贴评审报告一份(纸质版)、2020-2021学年临时物价补贴评审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电子版汇总表中信息可从“学工系统”在学工办主任账号下“助学金管理”-“助学金申请记录列表”中下载信息使用请于11月26日之内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1 2020-2021学年临时物价补贴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学生临时物价补贴评审汇总表.xls(电子版在学生工作部网页—资助管理“公告通知”中下载。

附件3:2020-2021包头师范学院临时物价补贴学生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1119


1 2020-2021学年临时物价补贴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名额

1

文学院

380

2

政治与法律学院

262

3

历史文化学院

132

4

外国语学院

220

5

美术学院

211

6

音乐学院

249

7

教育科学学院

348

8

数学科学学院

230

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41

10

化学学院

242

11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194

12

资源与环境学院

194

13

体育学院

211

14

信息科学术与技学院

297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37

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324

合计

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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