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感恩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培养大学生诚信感恩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2022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诚信感恩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全年
二、活动参与人员
全体在校学生,以获奖受助学生为主。
三、活动内容
(一)诚信教育。以“珍爱信用,理性消费”为主题开展诚信教育,不断提升学生诚实守信意识。
各学院以贷款毕业生网上毕业确认为契机,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解读还贷政策,强调诚信还款的重要性;针对“校园贷”、“套路贷”、金融安全防范等问题,开展金融知识讲座,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二)感恩教育。以“感恩大爱,奉献社会”为主题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心怀感恩,用青春力量积极回馈社会。
各学院以新媒体手段为辅助,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向学生宣传国家、社会和学校提供的各项资助,介绍在我校设置奖助学金的爱心企业,引导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义工服务活动,将感恩之心化作奉献之行,鼓励学生受助学成之后继续传递爱心。
(三)励志教育。以“奋斗有我,强国有我”为主题开展励志教育,讲好成才故事,树立优秀典型。
各学院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仪式、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作用,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
(四)自强劳动教育。以“自强不息,大有可为”为主题开展自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在劳动中培养自立自强的精神和生活态度,勇于克服困难。
各学院结合劳动教育,鼓励获奖受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义工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劳动实践中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勇于担当、互助共享的品质。
(五)政策宣传教育。
各学院以专题会议、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学生了解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资助政策,以及各类资助工作申请标准和程序,使学生明事、讲理、懂法、守法。
四、材料报送
1.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保留相关材料,填写《资助育人活动情况统计表》,上半年活动于6月13日前将统计表和相关活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半年活动于12月1日前将统计表和相关活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学院将本年度诚信感恩教育活动总结于2021年12月10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活动总结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经验与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五、相关要求
1.资助育人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对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统筹考虑,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将资助育人融入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
2.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色和本学院实际,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活动项目,要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并逐渐形成本学院有特色、有固定周期、成体系的资助育人活动,确保资助育人取得实效。
3.要创新工作形式,在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展板等传统媒介基础上,引入微信、微博、网站、“易班”平台、国家反诈中心
APP等电子载体,抓住高考后、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诚信励志感恩教育。
4.诚信感恩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2年资助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学院在各类活动举办后的一周内将新闻稿发给资助管理科。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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