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
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校生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包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包府发[2016]66号)《包头市财政局 包头市教育局 关于调整包头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在园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包医保发[2021]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包头市 2022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校在园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个人缴费征收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校生个人缴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本科、专科、研究生和预科生。
二、缴费金额
每人280元。
三、保险时段
学生享受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时段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缴费时限及方式
1.缴费时限:从即日起 至2022年4月25日
2.缴费方式:这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统一安排部署,在校生在手机上办理医疗保险费缴费业务。
手机缴费途径:微信中“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
五、相关说明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驻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应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方便解决学生在大学期间因疾病住院、意外受伤门诊和意外受伤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各学院要做好保险常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应保尽保。
2、低保家庭学生和原建档立卡家庭可能会有医保缴费优惠政策,请相关学生先咨询户籍地的街道或村委会,若本人可以享有优惠政策,请到户籍地的街道社区或村委会办理,无须在学校指定的途径交纳医保。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包头市 2022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校在园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个人缴费征收的通知》
附件2:2022年 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上 学生医保交费步骤
2022年1月20日
上一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鸿雁”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假期医保交费和政策宣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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