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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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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宿舍、各楼管理员:
“五一”期间,为了
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住宿环境,
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生工作部决定
开展
公寓
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
1
、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有无损坏;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门是否随时能够打开;
消防设施、灭火器具和应急灯具是否有破损。
2
、用电是否安全,是否有私接乱拉电线、
使用“大功率电器”,特别是使用
防控电插座、防控电热棒、电吹风
等违规物品现象
;自来水管道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
3
、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违禁物品、是否有
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现象。
4
、
是否有饮酒、
吸烟、
赌博
、乱倒垃圾和将
宠物带入公寓等
不文明行为。
5
、学生是否
按时就寝,是否存在晚归、夜不归宿、
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友)现象
。
。
6
、其他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二、有关要求:
1
、请各宿舍认真检查本宿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全的事项及时报告管理员,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学工部和保卫处。
2
、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脑等贵重物品,出寝室时锁好门窗。
3
、各楼管理人员要
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到岗,坚持在岗,认真填写安全工作日志。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将定期、不定期进入宿舍进行检查,发现违纪现象,按《包头师范学院学生住宿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处理。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导致学生公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4
年4月28日
上一条:
关于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
学生工作部关于深入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工作调研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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