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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生公寓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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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5.1节就要到了,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结合春夏季节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学生公寓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

这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和工作人员要深入每个宿舍,把安全工作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学院要重视公寓安全工作,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深入宿舍,做好节日安全检查工作。各位学生也要积极配合这次安全大检查。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学工部和保卫处。检查主要内容:

一、公寓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有无损坏;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门是否随时能够打开,严禁使用、挪用消防设施、玩耍灭火器具和应急灯具等。

二、公寓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学生在宿舍中要按规定用电,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物品,特别是使用防控电插座、防控电热棒、电吹风等。

三、门卫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违禁物品带入学生公寓,禁止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搞好宿舍卫生,节日期间,严禁在宿舍饮酒、吸烟、赌博、乱摔物品、乱丢、乱倒垃圾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更不允许将宠物等带入公寓,防止疾病流行。

五、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门禁管理,不晚归、夜不归宿。严禁带他人(包括亲友)进入学生公寓,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包括亲友)。

六、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脑等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进出宿舍要锁好门、关好窗户。

七、学生发现公寓楼内有可疑人员,或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给管理员。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要安排人员节假日值班,在节日期间要不定期进入宿舍进行检查,各公寓管理员要认真填写安全工作日志,发现违纪现象,按《包头师范学院公寓管理规定》给予处分。

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导致学生公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6年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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