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5月—8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内教财函[2020]49号)精神,为了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现将2019年5月—8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程序、金额及名额分配
(一)评审范围
2019年认定的2016级、2017级和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程序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包师院办发[2018]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金额及名额分配
1.按照包头市财政局规定的金额发放,本次发放标准为每月30元,每人共补贴120元。
2.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公示:6月18-19日;
(二)学院审核:6月19日-6月22日;
(三)学院公示并报送材料。6月23日-6月25日;
(四)学校审议及公示:6月26日-7月2日。
三、评审要求
(一)请各学院注意查阅“附件3: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中马克思学院转入其他学院情况”表格,及时掌握2019年9月转入本学院预科生的情况,以免评审中漏评、漏报。
(二)各班级初评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各学院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公布学校和学院的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评审结果及评审工作总结报告。学校监督电话为:6193048、6193042。
(三)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评审工作,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候。
四、材料报送要求
《2019年5月—8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评审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2019年5月—8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评审汇报告一份(纸质版),请于6月25日之内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5月—8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9年5月—8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3: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中马克思学院转入其他学院情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
2019年5月—8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名额
1
文学院
383
2
政治与法律学院
254
3
历史文化学院
128
4
外国语学院
213
5
美术学院
220
6
音乐学院
210
7
教育科学学院
421
8
数学科学学院
239
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43
10
化学学院
212
11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198
12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0
13
体育学院
14
信息科学术与技学院
304
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322
合计
3767
附件3: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中马克思学院转入其他学院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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