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在校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包头市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度在校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注册的本科、专科、研究生和预科生。
二、缴费金额
老生每人50元,新生(含预科生)每人55元(含工本费5元)。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参保学生信息统计表》,收齐保费后汇入指定账户,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
联系人:李胜强,联系电话:6193048。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细致,确保参保工作准确无误。
2、根据包头市政府相关规定,在校生全部纳入包头市城镇医疗保险范围,各学院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无特殊原因,所有在校生应全部参保。不能参保的同学必须填写《自愿放弃城镇医疗保险权利的承诺书》。
附:《2014年参保学生信息统计表》和《自愿放弃城镇医疗保险权利的承诺书》请在学生工作部网页—资助管理下载中心下载使用。
2014年9月15日
上一条: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摸底调查和“资格认定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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